中国药科大学药物质量与安全预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重点实验室),按照实验室发展建设计划要求,现发布2021年度实验室开放研究课题申报指南。
一、资助方向
所申报课题需围绕新药研发和临床应用中与药物安全相关的药物质量控制和药物分析问题,重点开展创新性的药物分析技术、方法和材料的发展和研究,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采集、评价、分析利用和预警,以及药物代谢组学、药物基因组学、药物蛋白质组学、网络药理学、转化医学、精准医疗等前沿技术在药品不良反应和重大药源性疾病发病机制、早期诊断以及减毒增效中的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
二、申请人基本条件
为鼓励学术交流、协同合作,2021年度重点实验室开放研究课题采取由校外申请人和校内合作申请人联合申报方式,不接受任何一方的单方申请。
1.面上项目
申请人应为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正式在编人员,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近两年来(2019年以来)以第一或通讯作者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过相关领域研究论文;
校内合作申请人为本重点实验室在编人员,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近五年来(2016年以来)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过以“药物质量与安全预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署名的研究论文。
2.青年项目
申请人应为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正式在编人员,具有博士学位。申请当年1月1日未满35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校内合作申请人应为药物质量与安全预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的在编人员,具有博士学位。申请当年1月1日未满35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资助经费:
本年度开放研究课题拟资助面上项目3-5项,经费为每项5万元;拟资助青年项目4-5项,经费为每项3万元。研究期限为1-2年。
四、项目考核
1、面上项目需发表以“药物质量与安全预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为第一署名单位的学术论文2-3篇,且至少有1篇为SCI收录论文;
2、青年项目需发表以“药物质量与安全预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为第一署名单位的学术论文1-2篇,且有1篇为SCI收录论文;
五、其它事项
1、开放课题经费在本重点实验室使用,经费不外拨。经费使用需遵守《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的规定。
2、利用本实验室开放基金完成的研究论文,第一署名单位为本重点实验室。中文为:药物质量与安全预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中国药科大学),南京210009;英文为:Key Laboratory of Drug Quality Control and Pharmacovigilance (China Pharmaceutical University), Ministry of Education, Nanjing 210009, China.
同时,论文中应注明“药物质量与安全预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资助项目(编号: )”;英文为:This study was supported by the Open Project Program of MOE Key Laboratory of Drug Quality Control and Pharmacovigilance(No. )。对于获奖、申请专利或进行技术转让的研究成果归属,处理原则同上。
3、同一执行期内每人申请主持(含校外申请人和校内合作申请人)及参与的开放课题项目数限1项。
六、申请提交
拟申报人员请按指南要求,按照填报说明认真填写《药物质量与安全预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项目申请书2021》,并按照《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制作经费预算表(只限申请表所列项目),于2021年3月22日前将项目申请书送交本重点实验室,同时发送电子文本至fengguoxu@gmail.com;zzj@cpu.edu.cn。
联 系 人:许风国, 张尊建
联系电话:83271021,83271454
药物质量与安全预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2021年3月8日
2021年度药物质量与安全预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开放研究课题申请书.doc